【华北】城乡医保制度大统一

作者:来源:中国政府网日期:2018-1-5 10:23


一年前的今天,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一年后的今天,全国不少地市宣布该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


截至2018年1月1日零时,在面向城乡居民参保住院患者和急诊患者不间断服务的情况下,北京市800多家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升级及切换。标志着北京市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正式实施。

根据2016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管理体制上要整合经办机构、创新经办管理,通过提高统筹层次、完善信息系统、完善支付方式、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等举措以提升服务效能。

如提高统筹层次方面,《意见》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一年后,江苏、河北、黑龙江、山西、甘肃等省份均已从省级层面完成统筹。

完善支付方式方面,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吴晓军介绍,居民医保缴费方式除了保留传统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银行集中扣缴的方式外,还增加了线上缴费的功能。个人可以通过线上缴费方式,由个人主动发起向社保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当天个人缴费之后,资金到账,第二天本人就可以到医院享受相应的医保就诊服务。


此外,面对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异较大,带来待遇水平享受不一致的矛盾,扬州市还创新了“一制两档、差别缴费”的办法(个人缴费设高档、低档两个标准),先期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过渡到同一缴费标准,以化解该矛盾。

如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方面,个人缴费高档标准参保人员按照现行职工医保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床位费除外)自付比例执行;个人缴费低档标准参保人员甲类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床位费除外)个人不需先行自付,乙类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床位费除外)在现行职工医保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自付比例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

在医用材料方面,普通医用材料,个人缴费高档标准参保人员执行现行职工医保普通医用材料自付比例;个人缴费低档标准参保人员自付比例为20%。特殊医用材料,个人缴费高档标准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按照现行职工医保特殊医用材料自付比例执行。个人缴费低档标准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实行分段报销,累加补偿,0-2万元(含)自付比例为30%,2万-4万元(含)自付比例为40%,4万-6万元(含)自付比例为50%。

(智行编辑:Or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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