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明溪县扎实推进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

作者: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期:2017-8-17 08:50


 

近年来,明溪县坚持把健康养老放在突出地位,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创建沙溪乡梓口坊村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打造“无病可修养、有病可医治、休闲可娱乐、康复可运动”的理想场所,有力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

 

高起点创建医养结合中心。沙溪乡梓口坊村总人口2206人,出国人员678人,60岁以上老人420多人,独居和留守老人问题比较突出。为有效破解这一突出问题,积极回应村民关切,让外出、出国人员安心从业,进而激发他们回报乡梓,村两委决定新建融养老与医疗健康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该中心选址于村中心的临街位置,20158月动工,20166月竣工,同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088.6平方米,建筑面积2246.72平方米,总投资600万余元,其中国家发改委补助100万元,省民政厅补助20万元,县、乡、村自筹480万余元,建成东幢三层与南幢三层、北幢四层相连的“U”形建筑体,科学布局用膳、娱乐、医疗、保健、疗养、康复、休闲等功能区,室内外设有厨房、餐厅、疗养间、影音室、文娱活动室、舞蹈室、多媒体室、老年学校、老年协会、图书室、绿色网吧、工作室和休闲花园等养老功能科室,以及医生办公室、注射室、药房、观察室、康复室、值班室等医疗卫生功能科室,每层楼配备男女卫生间、洗手池、供暖设备及安全出口标识、消防灭火栓,每层过道还配有针对老人的防滑和扶手设施,各功能区、功能室、附属设施及管理制度标识清晰、规范有致、宽敞明亮、整洁舒适。目前,中心设有床位34张,集体餐厅可供100余人用餐,影音室及多功能室可容纳100余人活动,男女卫生间可同时容纳20多人如厕,基本能够满足全村独居、残疾、留守老人的日间照料或入住托管需求。 

 

广渠道投入保障中心运转。该中心采取“村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委托鑫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为确保中心持续运转所需的医养费用,主要采取五种渠道予以解决。一是县乡补助。县、乡财政和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对中心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二是村级自筹。村财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聘请管理员工的工资和老人日间照料及入住费用补助这两个方面,目前聘请管理员工3名,每人每月400元,煮饭员工2名,每人每月1600元,卫生保洁员1名,每月1000元;老人用餐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自付210元,五保户全免,低保户减半,老人入住按300元自付标准,不足部分均由村财承担。目前托管中心用餐老人58人,入住1人。三是医疗收入。主要是卫生所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以及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康复养老、残疾人康乐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经县民政、卫计、残联部门考核后由财政拨付。四是各界捐款。发动企业主、爱心人士、侨属侨眷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进行捐款,目前捐款到账7万余元。五是志愿服务。为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设有“空巢老人守望岗”“侨眷侨属关爱岗”,积极发动志愿者参与,开展“大手牵小手、夕阳托朝阳”“双阳工程”等等。 

 

多模式开展医疗保健服务。该中心卫生所配备4名医生,主要为全村420多位老人提供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并开通医保报销网络,实现医保费用直报,方便村民就医费用报销。为确保全村老年人能够享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该中心借助三种模式,常态化开展。一是保姆式。以村卫生所为平台,为本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为医养结合中心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及医疗保健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二是加盟式。该中心与沙溪卫生院签订加盟合作协议,为辖区内420多位老人家庭提供助急、助医居家养老优质服务。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在公共场所、医养结合中心等地开展义诊,为老年人提供内科、普通外科诊疗服务,免费测量血压,提供糖尿病、高血压及其他病种健康咨询,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三是定向式。该中心与县总医院签订医养合作协议,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中心老人到医疗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协同做好老年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每月选派医务志愿者团队开展义诊,每年为全村6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体检。至目前已开展义诊服务4次、受益老人230多人次,1名入住老人脑梗获急救康复。 

 

全方位规范医养服务行为。县民政局与县卫计局签订协议,县卫计局与中心卫生所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沙溪卫生院负责日常监管,不断规范卫生所医疗服务行为。一是建立档案和台账。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村民健康档案、卫生所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账,以便县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考核和经费拨付。二是明确药品采购渠道。卫生所统一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三是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定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四是规范医养服务范畴。卫生所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对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则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

 

(智行编辑:Or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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